我国地理信息产业市场管理政策思考

王丹,梁军,李成名,李颖

(1.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北京 100007;2.北京超图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 100085; 3.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北京 100039;4.北京长地万方科技有限公司,北京 100043)

论文来源:地理信息世界

摘要:主要讨论地理信息产业市场构成和业务活动特点,分析目前我国地理信息产业市场准入、市场监管及行业自律等方面的现状和问题,并对进一步加强我国地理信息产业市场规范化管理提出几点政策建议。

关键词: 地理信息产业;市场准入;市场监管;政策

0 引言

市场是产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要促进产业的健康发展,必须营造一个规范化的市场环境。我国的地理信息产业尽管发展迅速,但由于尚处于发展初期,还存在很多矛盾。要建立一个统一、开放、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本文拟讨论地理信息产业市场构成和业务活动特点,分析我国地理信息产业市场管理的现状与问题,并对进一步加强我国地理信息产业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提出几点建议。

1 地理信息产业市场分析

1.1 地理信息产业市场构成分析

与其他产业一样,地理信息产业的市场由消费者(用户)、市场主体和市场管理者构成。但由于地理信息产业的特殊性,这些组成部分有其自身特点。

1)消费者(用户):主要包括政府、企业和公众。其中,政府部门是当前地理信息的最主要用户,不仅涉及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农业、林业、水利、交通、公安等与空间位置关系密切的部门,也开始渗透到发展、财政、税收、教育等众多领域;企业用户群体不断扩大,已逐渐从交通和设施管理相关的企业扩展到许多涉及资源管理、客户关系管理、营销管理、决策分析的企业;车载导航电子地图系统和基于互联网的地理信息服务等业务的发展使公众和个人已经或正在成为地理信息产业市场的消费者。

2)市场主体:包括事业单位和企业。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生产、地理信息技术研究、地理信息人才培养、公益性地理信息系统开发等,同时也面向市场从事的地理信息工程服务;地理信息企业最近几年发展很快,数量上已经成为地理信息产业市场主体的主要方面。事业单位作为地理信息产业市场的主体之一是当前我国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一大独特之处。

3)市场管理者:主要是政府部门,除涉及工商、税务、劳动等公共市场监管和社会保障部门外,测绘主管部门是地理信息产业的主要市场管理者。由于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还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的一般特征,对于一些应用,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也从信息产业监管的角度对市场主体进行市场准入管理和业务监管(主要是软件系统集成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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