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上海市举行不动产权证书发证仪式。现场,市民顾女士从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手中领到了编号为31000000001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统一登记证书。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为市民顾女士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上海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
编号31000000001不动产权证书
自2016年6月12日起,奉贤区在全市率先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受上海市不动产登记局委托,奉贤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具体办理辖区范围内不动产登记事务工作。
上海南康科技公司历时近2年时间精心打造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内容完全涵盖国土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要求的房、地、农、林、海全部业务类型。
系统在奉贤区上线运行的同时,与房屋、土地、农委、海洋、林业等部门信息的互连互通也同时上线,并且实现了与财政、税务、公安、金融、民政等多个部门27个系统的100多个系统接口功能。系统上线一个月以来,其强大全面的系统功能、稳定可靠的运行性能,受到了相关部门的一致好评。
奉贤区启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房地产登记由不动产登记替代,房地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停止发放,颁发《不动产权证》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依法核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据悉,上海其他区年底前也将择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其间,除奉贤区以外的区房屋、土地登记部门,继续按照现有的工作模式,发放房地产权证。